为满足临床少数特殊患者个性化诊疗、专科手术及特殊治疗需求,保障医疗救治工作有序开展,我院现有部分临床必需医用耗材,未纳入医院现有耗材采购目录,且为小众刚需耗材、无常规备货、使用频次低、无法纳入常规集中采购流程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我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相关规定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质优价廉的原则,现对相关目录外特殊医用耗材开展院内临时询价采购,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合法供应商参与报价。
一、项目基本信息
1. 采购性质:院内临时采购(非常规目录采购),仅用于满足院内少数患者临床诊疗需求
2. 采购方式:院内公开询价(一次性报价)
3. 供货周期:接到我院采购通知后48小时内完成配送,急救需求按需加急配送
4. 采购规模:无固定采购量,根据临床实际特殊患者需求按需采购
二、采购耗材范围
本次询价耗材为医院现有耗材目录外、临床必需、小众专用、无替代的特殊医用耗材,主要适用于特殊病症、疑难手术、个体化治疗等场景,无常规库存,无法通过常规采购渠道保障供应。具体耗材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技术参数、执行标准详见附件1(耗材临时采购询价需求表L2601)。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;
2.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,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通过本年度年审,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3.供应商法人主体以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,在“信用中国”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无失信记录、无重大税收违法记录、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。
4.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/备案凭证,可合法经营对应品类医用耗材,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经营相关法律法规。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/备案凭证,产品资质齐全、合规合法,在有效期内。供应商具备厂家正规授权资质,能够提供完整的层级授权文件,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、渠道正规;
5.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,代理商具备厂家正规授权资质,提供完整的层级授权文件,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、渠道正规;
6.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证书和商务资质齐全;
7. 具备及时配送能力、完善的售后保障体系,能够满足我院紧急临床救治供货需求;
8.在以往医院招标采购活动中有失信行为的企业,禁止参与医院的招标采购活动。
四、报价要求
1. 本次报价为一次性闭口报价,没有二次报价,供应商报价必须为省内最低供货价。报价包含耗材成本、税费、包装费、运输费、装卸费、售后保障等所有费用,后期无任何增补费用。
2. 报价需按照附件2报价表填写,明确产品名称、规格型号、生产厂家、单位、单价、注册证号等完整信息,扫描件需加盖企业公章。
3. 报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医疗器械质量标准、临床使用规范,质量合格、证件齐全,杜绝过期、三无、不合格产品。
4. 同等资质、同等质量、同等配送时效前提下,我院择优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合作。
5. 本次询价为临时采购询价,不纳入医院常规耗材目录,仅针对本次及后续零星特殊患者需求供货,我院不保证固定采购量。
6.因本次询价是为满足临床少数特殊患者个性化诊疗、专科手术及特殊治疗需求,参与询价供应商,所投产品必须满足询价清单中的临床诊断、适用范围、材质、配置等要求,虚假响应的供应商经证实后将拉入医院黑名单。
五、报价资料递交要求
1.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须将以下资料(电子版)放入一个文件压缩包,作为附件发送至qjyycg@163.com,邮件命名方式:2026-lcxj-001+公司名称。因为邮件较多,不按规定方式命名邮件的,可能导致报名邮件不能被检索到,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。EXCEL文件和PDF文件必须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。
(一)EXCEL文档
(1)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医用耗材临时采购询价报价表(附件2)。
(二)PDF文档(每一页加盖商家鲜章并按此顺序排列)
(1)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医用耗材临时采购询价报价表(附件2)扫描件;
(2)供应商供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、信用查询截图(信用中国、中国政府采购网)、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
(3)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产品说明书;
(4)厂家营业执照、厂家医疗器械生产(经营)资质证书及厂家授权书扫描件(多级授权产品需提供每一级代理资质证书及授权文件);
(5)所投产品的国内三甲公立医院的持续稳定供货证明(采购合同或者一个自然年度内连续两次的销售发票),销售价格位置须清晰可见;
(6)报价为省内最低供货价承诺(格式自拟)。
2. 递交截止时间:2026年4月30日 12:00(逾期递交视为无效报价)
3. 联系电话:0874-6661058,高老师。
六、评审及合作说明
1. 我院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,对报价资料完整性、资质合规性、产品质量、报价合理性、配送能力进行综合评审。
2. 评审遵循质优优先、价格公允、保障临床的原则,择优确定临时供货供应商。
3. 本次询价结果仅适用于院内目录外特殊耗材临时零星采购,具体采购数量以临床需求部门通过审批的数量为准,有效期为一年,期满需重新询价备案。
4. 供货期间,供应商需严格遵守我院耗材管理规定,按需及时配送,保障特殊患者诊疗需求,如有违规、供货不及时、产品质量问题,我院将取消其供货资格。
七、其他说明
1.本次询价仅为临时采购需求,不构成长期采购承诺,我院根据临床需求随时终止临时采购合作。
2.所有报价资料需真实有效,弄虚作假、资质造假者,直接取消报价资格,所有报价不能超过阳光挂网平台价格,否则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。
3.本次询价采购全程公开、透明,接受院内纪检部门监督。
4.未尽事宜由医院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。
资产管理部
2026年4月28日